• 关于印发《关于制(修)订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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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制(修)订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三年制高职各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关于制(修)订 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3 年 6月 15 日前报送 2023 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书及审批表。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制(修)订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全面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的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围绕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目标,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认证为统领,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师资和高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理念,全面审视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认真审视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突出专业特色,深化“三教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培养理念、培养定位、培养规格、培养模式、培养成效有机统一。
    二、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具体见附件2。
           (二)明确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三)规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还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主要包括专业群共享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拓展)课程。
            专业群共享课程:主要指面向本专业群开设的通用类课程,是为学好群内专业课程所必须开设的基础理论或实践课程。包括专业群基础课程、专业群核心课程、专业群互选课程,各专业群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确定,课程数原则上不少于 3 门。专业群互选课程数根据专业群特点设置,不少于 2 个(组),每一方向课程模块课程数一般不少于 3 门。
           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主要指面向本专业主要工作岗位及职业基础和核心能力而开设的模块化的理论、实践或理实一体化课程。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为 6-8 门(以*号在课程名后表示)。
    专业选修(拓展)课程:侧重于培养学生岗位迁移能力,主要包括能力递增的纵向深化课程、专业领域拓宽的横向发展课程以及个性化发展的特色课程。
          (四)合理安排学时
            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五)强化实践环节
            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推动职业院校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六)严格毕业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七)促进书证融通
             鼓励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四、制订程序
           (一)规划与设计。学校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推进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各专业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学校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课程思政
             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结合职业院校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强化专业课教师立德树人意识,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二)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
           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指导教师要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做好课程总体设计,按程序选用教材,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做好教学组织实施。
          (三)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不断优化教师能力结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的高质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打造优质课堂。
          (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
            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五)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
            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六、本次修订特别注意
             1.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科学开展专业调研和分析,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标准,对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认证、专业群建设等工作,全面修订完善培养目标定位、专业能力要求、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毕业要求等,各要素之间要相互呼应,保持一致。
             2.承担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教研室负责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方案和描述,合理确定开设学期以及课时数,教务处全面统筹协调,各学院加强协作共建。各学院和专业结合调研与分析、专业发展前景趋势和就业需求等,优化调整专业(技能)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
            3.专业总课时数控制在2500-2800之间,周课时安排在22-26课时左右。
            4.课程设置要准确描述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要求(见附件2),需融入当前岗课赛证和信息化、课程思政等要求,避免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复。
            5.实施保障部分要根据提示写实。
            6.进一步细化毕业要求,提升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7.各学院和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必须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表格特别是教学进程表和学时学分分配表中的学时、学分进行仔细核算,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及时融入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定稿上传前根据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等最新规定及时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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