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截至时间
2021年1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至教务处。
二、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职业院校、教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从事相关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不作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研究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省内外发展情况,能够对职业教育各类竞赛、技能抽查、课题评审、试题命制、教学视导、质量年报、专业建设等专业工作水平独立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指导能力,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各类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含)或在省级各类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名次,能够对经选拔参加国家大赛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和独立指导,必要时能够伴随学生参加国家大赛。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报。
2.学校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专家评审。市教科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通过人员名单和评审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4.审核批准。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行文公布并颁证。
五、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入选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专家库每年适当吸收、补充新成员。
2.专家库专家享有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的权利。没有取得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各类竞赛、技能抽查、课题研究、试题命制、教学视导、质量年报、专业建设等教研活动专家。
3.专家库分为:德育类、竞赛类、课题类、质控类等四大类别。申报者可申报多个类别的专家库专家。
一、申报截至时间
2021年1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至教务处。
二、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职业院校、教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从事相关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不作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研究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省内外发展情况,能够对职业教育各类竞赛、技能抽查、课题评审、试题命制、教学视导、质量年报、专业建设等专业工作水平独立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指导能力,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各类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含)或在省级各类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名次,能够对经选拔参加国家大赛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和独立指导,必要时能够伴随学生参加国家大赛。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报。
2.学校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专家评审。市教科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通过人员名单和评审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4.审核批准。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行文公布并颁证。
五、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入选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专家库每年适当吸收、补充新成员。
2.专家库专家享有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的权利。没有取得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各类竞赛、技能抽查、课题研究、试题命制、教学视导、质量年报、专业建设等教研活动专家。
3.专家库分为:德育类、竞赛类、课题类、质控类等四大类别。申报者可申报多个类别的专家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