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7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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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院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依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本学年转专业相关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蒋美娟
         副 组 长:曾丽娜、谭文娟、何启秀
         小组成员:朱子曦、张嶷、张旖旎、王金意、李和谐、肖雨诗
         2.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提交学校复核。
         3.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院党委全程监督转专业考核工作,并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4.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各专业每次拟转入、转出学生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三、转专业条件
         符合《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注:根据《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中第四章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四、转出、转入人数
        2023级音乐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23级美术教育专业: 转入≤4人;转出≤4人
        2023级舞蹈教育专业:转入≤1人;转出≤1人
        2023级艺术设计专业: 转入≤1人;转出≤1人
        2023级播音主持专业:转入≤1人;转出≤1人
    五、转专业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六、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
         1.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2月29日前带着本人书面申请以及家长知晓并同意学生转专业的凭证,到辅导员处领取《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2.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填写《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后,于3月1日前交给辅导员签字,辅导员交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
        (二)资格审查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2024年3月4日-7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上报
        1.2024年3月8日前,学院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2.2024年3月8日前,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报校务会审批。
        3.2024年3月11日-16日,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学籍变动
         教务处对学校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不再接收学生撤回。
    七、转专业考核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考核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及专业考核,考核内容范围见“艺术学院转专业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附件一)。
    八、转专业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九、转专业其他要求
        1.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的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征求监护人的意见,以及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也要有充分认识。
        2.学生转入相关专业之前,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违纪处分已解除的除外),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转专业或转回原专业学习。
        3.学生转入相关专业之后,要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所有课程,且必须补修相应专业年级已经开设而本人又未修的相关课程。
        4.学生必须及时关注学校和所在学院学生转专业的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艺术学院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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