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小学教育学院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小学教育学院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小学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4.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各专业每次拟转入、转出学生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二、考核小组
组 长:乔黎萍
成 员:魏辉彦、王稳、黄兴国、陈怡、李佳穗、
林正豪、梁佳妮
三、督查小组
组 长:唐畅
成 员:张刚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注:根据《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第四章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五、对象及转入、转出人数
2023级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转入≤9人;转出≤9人。
2023级体育教育专业:转入≤6人;转出≤6人。
六、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
1.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3月1日前带着本人书面申请以及家长知晓并同意学生转专业的凭证,到辅导员处领取《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2.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填写《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后,于3月3日前交给辅导员签字,辅导员交学院负责人,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
(二)资格审查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将对照《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2024年3月4-6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示、上报
1.2024年3月8日前,学院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2.2024年3月8日前,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变动
教务处对学校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不再接收学生撤回。
七、转专业考核
考核方式: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考试内容范围请到小学教育学院院长室(教学楼A302)咨询,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转专业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九、转专业其他
1.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的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征求监护人的意见,以及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也要有充分认识。
2.学生转入相关专业之前,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违纪处分已解除的除外),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转专业或转回原专业学习。
3.学生转入相关专业之后,要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所有课程,且必须补修相应专业年级已经开设而本人又未修的相关课程。
4.学生必须及时关注学校和所在学院学生转专业的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小学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