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0    阅读量:
  • 关于开展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整合学校专业办学资源,形成专业办学集群优势,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组织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专业结构、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政校行企合作办学为主线,坚持提质培优、赋能增效,顶层科学规划、专业示范引领、各方协作保障,稳步高效推进专业群建设,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带动所有专业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新永州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
    二、建设重点
           专业群建设应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9个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群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能够支撑和集中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二)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三)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团队成员职称结构合理,双师比例高,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四)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五)专业群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教学、科技研发合作,具有一定数量教学和科研成果。
    四、培育数量及经费
            全校拟立项培育建设2-3个校级高水平专业群项目。每个项目给予相应专项经费支持。自批准立项起,由核心专业所在学院申报次年预算,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与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设备购置。
    五、申报程序和安排
           (一)二级学院申报。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填写完成申报书和建设方案(附件1、2),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电子档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档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25日前报教务处陈桃丽。
           (二)学校评审。教务处邀请专家组织开展评审,根据专业群现有建设基础、组群逻辑、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进行评议,统筹确定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建设名单。
           (三)公示与公布。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学校批准,对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校级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2023年至2025年,实行动态管理,期满验收。
           (二)校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后,需组建各专业群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系统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体系,建设专业群教学资源库,促进群内各类资源共通、共建、共享。
            (三)年度检查。学校对培育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或未开展实质性建设的项目,督促整改或终止培育并收回剩余经费指标。
           (四)验收总结。建设期满,经学校验收合格,认定为校级“高水平专业群”。优先从校级高水平专业群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今后在教育教学经费投入上,向高水平专业群倾斜。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认定资格。
     
    附件:
    1.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2.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
    3.湖南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条件情况
     
     
     
     
     
                              教务处
                                2023月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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